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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注意事项:
1.校准用标准气体必须采用由国家计量部门认定的生产单位出厂的标准气体;
2.校准请使用仪器自带的校准罩,常规气体流量通常设置为200ml/min,H2S、NO2和NH3等腐蚀性气体流量设置为300ml/min,空放至少15秒使气体流速稳定,将校准罩放于测定器前端,并紧固校准罩螺丝;
3.建议测定器的校准(标定)周期为3个月;
4.标定时尽量使用短的气管,勿将测定器标定口对准排气系统上游方向;
5.标定时不应长时间通高浓度气体。
在功能菜单界面下,对于多参数测定器进入“采集校准”功能菜单,短按“左键”选择要校准的气体,然后短按“右键”进入该气体校准界面;对于单参数测定器直接进入校准界面。短按“左键”调整使用的标准气浓度值,建议使用高浓标准气来校准H2S、NO2、NO和SO2参数,然后短按“右键”通入标准气,待采集值稳定后,采集值显示绿色时,长按“左键”保存校准值并返回到“采集校准”功能菜单,如果采集值为红色则无法保存。长按“右键”本次取消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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